關于部分非典當企業涉嫌非法從事典當業務的風險提示
2023-08-11 10:10:5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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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收到群眾反映,市內部分寄(售)賣行以開展“寄賣、高價回收”等業務,擅自懸掛(貼)“典”“當”等字樣的廣告標識開展業務宣傳,誘導客戶抵(質)押手機、二手車、金銀、翡翠玉石制品等,非法向客戶發放“貸款”并收取高額利息,涉嫌非法從事典當或變相經營典當業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典當管理辦法》《典當行業監管規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典當行監督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典當行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屬于行政許可事項,未獲得《典當經營許可證》不得開展典當業務。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持牌典當行合法權益,防范部分寄(售)賣行等非典當企業非法從事典當等業務風險,進一步規范典當行業秩序,現發布如下風險提示:有典當需求的消費者在選擇典當業務時,請選擇同時持有《營業執照》和《典當經營許可證》的典當企業,認真核實相關機構經營資質和經營范圍,切實增強辨別和防范非法典當的能力,自覺遠離和抵制各類非法典當活動,防止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社會公眾特別是持牌典當行如發現寄(售)賣行等非典當企業有非法從事典當業務的,建議及時向瑞麗市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