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基賦能 質效雙優】十多年欠款終得償 當事人致謝送錦旗
“感謝城中法院,感謝執行法官,借出去十多年的錢,終于以物抵債得到了償還。”近日,城中區人民法院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歷時10年,執行標的額達53萬余元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向執行干警送來印有“秉公執法 公正高效 為企解憂 執行有力”的錦旗,表示對案件順利執結的由衷感謝。
2010年3月,某典當公司與俞某簽訂了房產典當合同及房產抵押(典當)合同,約定由典當公司向俞某借款250000元,約定綜合費率為2.7%,利息為0.8%,同時俞某以其名下的房產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相關抵押手續。合同簽訂后,典當公司依約將借款支付給俞某,但借款到期后,俞某未履行還款義務,典當公司將俞某訴至法院。2014年6月,經法院審理后作出了民事調解書,但俞某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遂典當公司向城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刻厘清案情,依法向被執行人俞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遲遲不履行義務,經查,此時被執行人已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的典當公司也未能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及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遂申請執行人提出暫緩執行的申請。2020年8月,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雙方經協商多次達成調解協議,但被執行人只給付了20000元。2023年3月,申請執行人再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書面申請以物抵債,后執行干警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進行評估,并向其送達了評估報告,2023年6月,城中法院對該房屋通過網絡進行拍賣,拍賣價格以三家詢價單位的平均價格845605元為一拍價格,一拍流拍后,城中法院對價格下浮了5%,以804179.75元作為二拍及變賣價格,并以此價將該房屋抵給申請執行人典當公司。
在辦理以物抵債過程中,被執行人提出自行處置房屋還款,經執行官的主持,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保證在 2024年3月30日前自行處置房屋,房屋處置后將應履行部分欠款及利息給付申請執行人,利息的計算按未履行部分;被執行人如在2024年3月30日前未能處置房屋,則在2024年3月30日前把房子騰空,把鑰匙交到法院,法院按照流拍價804179.75元作出以物抵債裁定。最終,法院裁定將被執行人名下房屋以流拍價804179.75元抵付給申請執行人,用于償還所欠債務53萬余元,申請執行人將剩余的26萬余元還給了被申請執行人,二人再無抵押協議,該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鮮紅的錦旗,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它不僅代表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認可,更體現了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向往和期待。下一步,城中法院將不斷強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真正讓人民群眾在兌現“真金白銀”的過程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速度和溫度。
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